一届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、工会会员代表大会
提
案
表
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
二零一九年一月
提案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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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议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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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
案
内
容 | 案 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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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
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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整
改
措
施
和
建
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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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审核意见 (1)立案; (2)退回重提; (3)作为意见、建议,转 直接答复提案人。
提案工作委员会(小组) 负责人(签名): 年 月 日 | ||||
2.实施部门 经学校研究,决定将本提案交由 负责组织实施,请于 年 月 日前完成,实施过程中可与提案人及时协商沟通。 校有关领导(签字): 年 月 日 | ||||
3.实施情况及结果
实施部门负责人(签字): 年 月 日 | ||||
4.实施结果意见及反馈
提案人(签字): 年 月 日 |
说明:1.提案由正式代表1人提出,正式代表2人以上附议才能成立;2.一事一案,一表只填写一个提案;3.各组召集人于1月15日下午5点前收齐提案表后交大会提案工作组(新校区洪亚军,联系电话18061806199;南通校区谢玉萍,联系电话18061805518;如皋校区杜志章,联系电话13962927668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