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工会工作职责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7-04-06浏览次数:0

一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》和《工会章程》,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组织的领导下,与学校行政紧密合作,把全心全意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好学校落到实处。

二、认真履行工会四项社会职能(维护、建设、参与、教育),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,协助党政发动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、民主监督。

三、根据《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》的精神,负责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、组织工作,承担教代会闭会期间有关工作。

四、关心和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,协助学校党政贯彻执行各项政策、法规、法令,并及时向学校党政领导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诉求。

五、配合学校党政做好“教书育人、管理育人、服务育人”工作。

六、关心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,发挥工会宣传阵地的作用,积极组织和开展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,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和校园文化的建设。

七、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,履行好监督职能,为搞好学校校务公开发挥积极的作用。

八、协同行政部门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事业,做好教职工疗休养工作及劳动安全保护工作。

九、积极开展女教职工工作,提高广大女教职工的整体素质,依法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。

十、加强工会自身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,健全工会各级机构,遵守和健全工会各项工作和会议制度及工会换届选举工作。依法收好、管好、用好工会经费,充分发挥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监督作用。

十一、做好工会日常管理。

十二、完成党委和上级工会交给的其它工作。